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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納稅人
導讀:2017年初級會計師考試告一段落,應屆畢業(yè)生小編為幫助2018考季學員更好復習,準確把握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的預習考點。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繼續(xù)關注考試網!
2.居民企業(yè)和非居民企業(yè)
(1)劃分標準及納稅義務
類型 | 納稅義務 | |||
居民企業(yè) | 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yè)(注冊地標準) | 全面納稅義務 | 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納稅 | |
依照外國(地區(qū))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yè)(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標準) | ||||
非居民企業(yè) | 依照外國(地區(qū))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的企業(yè) |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 | 有限納稅義務 | (1)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2)發(fā)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lián)系的所得 |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 | 就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納稅 |
(2)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所得類型 | 來源地的確定 | |
銷售貨物所得 | 按照交易活動發(fā)生地確定 | |
提供勞務所得 | 按照勞務發(fā)生地確定 | |
轉讓財產所得 | 不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 |
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yè)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 |
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 按照被投資企業(yè)所在地確定 | |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 |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yè)所在地確定 | |
利息所得 | 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yè)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
【例題1判斷題】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yè)屬于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
【答案】×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不屬于我國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人。
【例題2判斷題】非居民企業(yè)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外但與其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有實際聯(lián)系的所得,應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
【答案】√
【例題3多選題】根據企業(yè)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確定所得來源地的表述,正確的有( )。
A.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fā)生地確定
B.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fā)生地確定
C.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不動產的企業(yè)所在地確定
D.股息所得,按照分配股息的企業(yè)所在地確定
【答案】ABD
【解析】選項C: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所得來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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