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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經濟法基礎》訴訟時效中止VS訴訟時效中考點精講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為5月14-18日,考生已經進入全面沖刺復習階段。這里對《經濟法基礎》考點進行深入分析和詳細講解,并配有針對性的練習題,幫助考生提高復習效率。下面百分網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了關于《經濟法基礎》訴訟時效中止VS訴訟時效中考點精講,歡迎參考借鑒,希望對大家備考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xù)關注我們應屆畢業(yè)生考試網!
訴訟時效中斷——訴訟進行期間,因為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經經過的時效統(tǒng)統(tǒng)無效,等到中斷的事由消除后,訴訟實效重新計算。
訴訟時效中止——訴訟進行期間,因為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暫時停止計算訴訟實效期間,等到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訴訟實效繼續(xù)計算。
兩者的區(qū)別:
1、發(fā)生的事由不同。
2、發(fā)生的時間不同。
3、法律效果不同。
訴訟時效中止和訴訟時效中斷看著像親兄弟,其實脾氣性格很不同,中止比較苛刻必須要求事由發(fā)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才能引起中止,訴訟時效期間僅僅是暫時停止計算,待事由消失后立即恢復計算;而中斷則好說話多了,對時間不苛刻,只要發(fā)生在整個訴訟時效期間內就可以,不管什么時候發(fā)生中斷事由,立即中斷,一切歸零,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記憶小竅門:訴訟時效中斷可以發(fā)生在訴訟時效期間任何時候,而訴訟時效中止只發(fā)生在訴訟時效的最后6個月,不然不成立訴訟時效中止。
【考點練習】:
1、下列關于訴訟時效中止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
A.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B.訴訟時效中止使已經進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全部歸于無效
C.只有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fā)生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其他障礙,才能中止時效的進行
D.在民法規(guī)定的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內,訴訟時效中止的持續(xù)時間沒有限制
參考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訴訟時效的中止。在訴訟時效中止的情況下,中止事由發(fā)生前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限仍然有效,等到時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前后期間合并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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