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后果是什么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后果是什么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后果是什么?實踐中當事人該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呢?相信這兩個問題是,出租者與承租者比較關心的問題了吧。其實,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是需要具備相應解除條件的。關于這一點,小編將在下文中為大家介紹。
一、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后果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后有以下后果:
(一)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解除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二)雙方均有過錯的,應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違約責任;
(三)若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責任導致租賃合同解除的,應根據公平的原則進行處理;
(四)如屬于不可抗力導致不能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行使行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有約定解除及法定解除兩種形式:
(一)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解除合同比繼續(xù)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對此,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guī)定:“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fā)生了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對于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既可以是雙方約定解除,也可以是法定解除。如果是因一方過程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話,那么有過錯的一方要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究竟有過錯的一方是按照什么標準來賠償對方呢?有關房屋租賃合同賠償?shù)南嚓P內容,您可以具體咨詢的專業(yè)律師,我們將為您提供專業(yè)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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