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員招聘方案設計
輔導員招聘方案設計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體檢符合我省現(xiàn)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3.報考者須為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一學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職務(指校、院學生會或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校、院團委副書記或團總支書記,校、院團委或學生會或研究生會部長、副部長;校、院學生社團聯(lián)合會主席、副主席,校、院學生自律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學生藝術團團長、副團長;正副班長、正副團支部書記;校易班學生工作站站長、副站長;校電臺臺長,校報記者團團長及以上職務)。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學生干部經(jīng)歷不作要求。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xx、20xx、20xx屆畢業(yè)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xx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屆別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年份為準;其余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xx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三、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在xx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xx大學人事處招聘信息網(wǎng)公開發(fā)布。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5日
2.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報名材料報送到xx大學人事處或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xx大學招聘郵箱xx@xxx.xxx.cn,逾期不予受理。(郵件主題請按如下格式:姓名-專業(yè)—應聘崗位名稱—高校人才網(wǎng))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還。
報名材料包括:
(1)《xx大學應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復印件,20xx屆畢業(yè)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復印件的,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4)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
。5)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一學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證明;
報考人員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五、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我校對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即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筆試時間、地點將在xx大學人事處招聘信息網(wǎng)(http://rsc.jmu.edu.cn)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并確保聯(lián)系方式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2.資格復審。面試前,學校依照發(fā)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以及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jīng)我校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應聘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jīng)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內(nèi)容為綜合基礎知識,面試內(nèi)容為結構化面試。實際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fā)[2006]年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面試、綜合總分均為100分。
2.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nèi)圆⒘械,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p>
4.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xx大學人事處招聘信息網(wǎng)。
七、考核和體檢
1.根據(jù)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我省現(xiàn)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納入單位事業(yè)編制,享受國家和福建省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同類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等待遇。
3.符合福建省引進的優(yōu)秀博士畢業(yè)生條件的,還可享受省里規(guī)定相應的引進人才待遇。
十、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廈門市銀江路185號xx大學人事處
郵編:
電話:
聯(lián)系人:黃老師
E-mail:
十一、其他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或通過任何關系影響招聘工作。違者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2、應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費用自理。
3、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
xx大學人事處
20xx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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